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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视镜/加大医改解释力度\蔡树文

  • 国际
  • 2025-03-27 18:1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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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营医疗收费改革计划昨日公布后,在坊间引起不少讨论。  昨日,本栏以政府诊所医生“最多处方4星期”药物为例,提出市民面对的疑虑。医管局行政总裁高拔陞昨日解释,“最多处方4星期”并不是指药物的分量,只是指计算收费的单位,“派药依然可以派16个、18个星期,或者上限24个星期,都无问题”。  对从事文字工作的人而言,“最多”包括不超过的意思,既然当局的构思是可以派药超过“4星期”,何解又使用“最多4星期”的表述?  然而,立法会议员邓家彪表示,“最多处方4星期”并非简单字面意思,只是一种计价的说法,并不等于每4周就要覆诊拿药。若下次覆诊在9个月之后,同一种药医生最多只能开24个星期,医生会再多开一张供病患在24个星期后到社区药房拿药的处方,持有这个处方则不需要再见医生拿药,甚至还可以要求药物通过物流配送上门。  按邓家彪的说法,又衍生另一问题,病人到社区药房配药的药费,会否计算入一年1万港元“封顶”机制?  “最多处方4星期”引出的各种说法,反映有必要从“用家角度”加大政策解释力度,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疑虑和误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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