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8日晚,永州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公安、环保、城管、梅湾街道办事处、滨江公园管理所等部门开展生活噪声联合执法行动,就中心城区噪音污染防治宣传及专项治理进行联合执法。
联合执法行动。
根据《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:“在公园和广场内开展各类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,不得超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。每日二十一时三十分至次日七时,禁止在公园和广场从事打陀螺、唱歌或者播放音乐等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活动”。而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民休闲娱乐需求的增加,公园广场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。加之滨江公园面积广、游客量大又毗邻居民区,周边居民和游客长期饱受噪声困扰,投诉不断。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噪音污染难题,营造和谐优美、安全有序的公共环境,自今年3月份以来,永州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公安、环保、城管、街道办事处、滨江公园管理所等各相关部门通过强化宣传引导、重点区域巡查、技术手段辅助、联合执法约束等措施集中开展公园噪音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针对公园广场内的广场舞、高音量音响、经营性娱乐活动等噪音源进行规范管理。
联合执法行动现场,执法人员坚持宣传教育引导为主,对不文明行为耐心劝诫,对广场舞、歌舞团的高音量音响、高分贝的乐器弹奏群体等进行了劝导,同时向市民发放《共建宁静公园·守护和谐家园——关于公园噪音管理的告知书》,呼吁广大市民、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,文明娱乐、科学锻炼。
下一步,永州市城管局将继续联合各相关部门,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,建立常态长效机制,通过分组不间断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公园内噪音点的治理,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园环境。
有话要说...